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提高我市防灾救灾能力,为充实消防站执勤备勤力量,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现就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面向社会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补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在考核、面试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补录计划
此次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共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2名,其中驾驶员2名、战斗员20名。具体补录工作由消防大队招录工作办公室协调实施。
三、补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0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1996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持B2驾驶证并具备1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
(六)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反应灵敏,体型标准,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且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较差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条件基本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
(八)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对于有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病史,在体检及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发病的,将作辞退处理。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 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
3、报名地点:迁安市东部工业园区建设路中段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现场审查
(1)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参与驾驶员补录人员另需携带B2及以上级别驾驶证参加现场审查。通过审查的,须认真阅读《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专职消防员补录知情书》(附件1),并在《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补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验不予通过:
1、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补录条件范围。
2、曾因违法犯罪行为,被执行拘留或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目前涉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人员。
4、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7、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消防工作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
五、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补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消防大队办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
(一)体检
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2)执行,不合格的不予补录。补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消防大队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补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补录。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补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补录。
(四)面试。依据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补录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数与补录人数比例低于2:1时,符合标准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补录。
六、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等情况,按不超过补录计划130%的数量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迁安市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补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附件4),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入职训练。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七、薪资待遇
1、消防队实行全天候执勤制度,每月轮休8天(重大消防安保等特殊时期除外)。
2、单位按规定为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一金和意外伤害保险。
3、基本工资:3400元/月,
4、绩效工资:300元/月;
5、高危补贴:600元/月;
6、特殊岗位津贴:班长260元/月;副班长180元/月;驾驶员300元/月。
7、食宿由单位统一负责。
8、工作地点:迁安市
七、纪律与监督
专职消防员补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消防大队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答有关咨询,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咨询电话(0315-532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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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4-入队承诺书
原标题:迁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3年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anan.gov.cn/content/109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