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间,因1名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威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二(102)招聘岗位,现根据《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要求,拟对报考威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二(102)的刘林予以顺延补录(详细信息附后),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有关问题,取消聘用资格。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 | 笔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 总成绩 |
1 | 威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 岗位二 | 刘林 | 女 | 2023101331 | 河北农业大学 | 64.37 | 79.8 | 70.54 |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3日前向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11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319—6156960
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