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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大我院知名度宣传,拓宽优秀人才引进途径,吸引优秀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到院工作,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拟面向选定高校及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n.gov.cn/)、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ynshhyy.com)查询。

三、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招聘面向37所医学类高等院校医药学相关专业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开展,主要为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医学类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的高校(附件2),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不受选定学校和专业限制。硕士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应聘人员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高校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支撑附件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标明“姓名+应聘云大附属医院 2024 校园招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ndxfsyyzp@163.com,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自2023年11月3日起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岗位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提交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

3.岗位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的,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若岗位涉及部分专业未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不作要求。

4.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资格审核

招聘期间,云南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医院确定后通知报考人员。

五、招聘程序

医院此次校园招聘工作不受开考比例、招聘批次的限制,采取考核、面试、测评等多种灵活的招聘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考核形式及相关要求由医院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临时放弃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我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我院体检中心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临时放弃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hrss.yn.gov.cn/)和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ynshhyy.com)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招聘纪律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重要提示

(一)云南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开展校园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ynshhyy.com)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等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3月31日。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55042(云南大学附属医院人事科)

(二)监督电话:0871-65156650-2874(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三)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ynshhyy.com)

附件:

1.云南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2.云南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选定高校及专业

3.专业目录

附件1.云南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选定高校及专业名单.docx

附件3-1: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pdf

附件3-2: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pdf

附件3-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11月3日

2024年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编号招聘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招聘
人数
学历学位年龄专 业其他招聘条件备注
1云南大学附属医院XZ001临床医师、技师30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医学:1001基础医学、1002/1051临床医学、1003/1052口腔医学、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1007/1055药学、1011护理学、1053公共卫生、1057中医、1010医学技术所涵盖二级学科1.2024年应届毕业生。 2.不受选定学校限制。 
2云南大学附属医院XZ002临床医师、技师、护师1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一级学科:1002/1051临床医学、1003/1052口腔医学、1010医学技术所涵盖二级学科。 二级学科:105119临床病理学、 077804/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100102免疫学、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505中医诊断学、100506中医内科学、100511中医五官科学、100512针灸推拿学、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TP中西医结合学科、101100护理学、105400护理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医学类专业评估结果为B+以上档次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医疗岗位取得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2、医技、护理岗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1.专业一栏没有注明层级的,均为具体二级学科(专业);

2.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供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3.岗位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提交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

4.岗位有“取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的,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若涉及部分专业未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不作要求;

来源:http://hrss.yn.gov.cn/html/2023/11/3/57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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