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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招募“政务服务体验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政务服务行为的社会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全面感知群众和企业需求的政务服务体系,现面向社会招募“政务服务体验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作、生活、创业、就业的各界人士,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关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

3.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分析研究能力。

4.积极参与政务服务体验活动,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主要职责

1.主动宣传“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措施、工作亮点。

2.通过网办、实地体验、暗访、社会调查的方式,对全区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体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积极参与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开展的现场勘察、调研、督查、座谈等活动,对我区政务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政务服务体验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明察和暗访。

5.接受区行政审批局委托的其他涉及政务服务工作的事务。

三、招募程序

1.申请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自荐人需填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体验员”自荐表》(见附件);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11月9日,推荐表发至邮箱:27560276@qq.com,联系电话:0523-86960996。

2.考察审核。区行政审批局将组织人员通过访谈、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审核,研究决定聘任人员名单。

3.颁发证书。对决定聘任人员颁发聘用证书和体验员证。“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工作,无劳动报酬,聘期2年,实行年审续聘制,区行政审批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决定续聘、解聘或增聘。

附件: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体验员”自荐表.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 (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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