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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2023年乡镇财政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通知

一、政审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

姓名

准考证号

体检结果

备注

1

101

袁李

23090301301

合格

2

101

孟响

23090301317

合格

3

101

丁军安

23090301004

复检合格

4

101

张乐迪

23090301019

合格

5

101

赵芮敏

23090300127

合格

6

102

宋婉晴

23090301626

体检合格

递补

7

102

李超

23090301507

复检合格

8

102

李诗珊

23090301604

合格

9

103

梁玉琪

23090302319

合格

10

103

王美

23090302127

合格

11

104

孙艳

23090302828

合格

12

104

沈博文

23090302926

合格

二、政审考察材料:

1、《利辛县2023年乡镇财政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正反面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个人档案。如需要《调档函》请到利辛县人社局515办公室领取;

4、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开具:①打开“皖事通”-更多服务-公安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录入个人信息申请办理并打印,查询开始时间设为出生年月日;②到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现场查询后,由派出所在《利辛县2023年乡镇财政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反面第一栏签字盖章。以上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原件在政审结束前不予退还;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政审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请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8日将政审考察材料送交至利辛县人社局515办公室。

咨询电话:人社局事业股0558-8813137

附件:利辛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利辛县乡镇财政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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