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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保障机关食堂运行需求。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厨师2人、面点师2人、服务员(含洗刷工)4人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无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50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

(六)思想品德优秀,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八)厨师有厨师证以及3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优先;面点师有面点师证且有3年以上面点工作经验优先;服务员(含洗刷工)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九)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能上晚班,服从单位的调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相关待遇

厨师:交五险,4000-4500元/月

面点师:交五险,2500-2800元/月

服务员(含洗刷工):交五险,2100-2500元/月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5日

2.报名地点:东海县行政中心B楼313室

3.联 系 人:张丹0518-8722083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及2张2寸证件照。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该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和现场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组织。

(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核算留档。

(三)实操技能考试

考试内容:

厨师:现场菜肴制作

面点师:现场面点制作

服务员(洗刷工):现场餐厅服务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合格分数为60分;应聘者的实操技能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核算留档。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技能考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实操技能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另定。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由成绩高的人员依次替补。

七、聘用

经入选的人员,由东海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劳动用工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录用。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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