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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招募应急管理专家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全县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参谋、专业咨询、理论指导、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川应急〔2022〕13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仪陇县应急管理局拟招募应急管理专家组建仪陇县应急管理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组别专业

(一)指挥救援类:主要包括辅助指挥、会商研判、预案管理、应急演练、救援指导(自然灾害)、救援指导(事故灾害)、救援指导(公共卫生)、救援指导(社会安全)、救援协调、队伍建设与管理、装备管理、社会力量引导等专业。

(二)安全生产类:主要包括建筑和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电力、水利、农业、民爆、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工矿商贸、消防、新兴产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专业。

(三)防灾减灾类: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自然灾害风险监测与预警、灾害损失评估、灾后重建、火灾防治、水旱灾害防治、地震与地质灾害防治等专业。

(四)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现场检查、事故调查、法律法规标准、科技与信息化、风险评估、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教育训练等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二)熟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高级技术职称,原则上应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中级技术职称,原则上应有10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驻市高校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本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决策咨询的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安全生产相关检查、审查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能够胜任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特邀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原则上长期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应在南充市行政区域内,常居本县、能第一时间响应的专家优先考虑。

(七)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八)无其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受到刑事处罚等不适宜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仪陇县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有工作单位人员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及退休人员可以自我推荐,无需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按要求填报《仪陇县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拟申报专业类别及专业方向(申报人根据个人擅长专业,可选择1个或多个专业方向,但需提交所选专业方向的相应能力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信息。复印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申报材料报送至仪陇县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员会办公室)。

(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提出专家推荐意见,并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及专家申报资料提交至仪陇县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三)管理委员会根据推荐意见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列入拟入库专家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异议核实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

(四)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经委员会办公室报请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向专家颁发聘书和专家工作证,确定为专家库专家。

(五)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各领域专业可适时提出专家补充、调整等意见,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请仪陇县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委员会审定。

五、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交至仪陇县应急管理局;电子版请压缩并以“申报人姓名+组别专业”命名,发送至委员会办公室邮箱:448152566@qq.com。

联系地址: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人民北路156号

仪陇县应急管理局207室(应急指挥和救援中心)

联系方式:0817-7261511;15983798865

联 系 人:邓华国

附件:仪陇县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仪陇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仪陇县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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