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关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蔡振伟同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与《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的通知》(汕尾委字〔2019〕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原服务单位推荐、考察、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审等程序,拟聘用原“三支一扶”人员蔡振伟同志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股

联系电话:0660-8251563 邮政编码:516532

地 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机关大院内313室

附件:关于“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xls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0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