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关于对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过评估人员名单公示的公告

兴安盟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工作已结束,根据《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要求,现对通过评估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电话:0482—8267670

受理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过评估人员名单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