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归口负责住房、公用房等房产相关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二、招聘时间
简历投递时间截止至2024年1月5日。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招聘岗位:房产管理岗
1.招聘人数:1名
2.岗位职责:
(1)协助学校职工住房、周转房、公用房日常管理各项工作;
(2)协助做好工作相关信息系统开发、日常维护等工作;
(3)完成其他交办的资产管理类工作。
3.任职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房产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党员优先;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物业、工程类、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优先);
(3)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综合文字材料撰写经验;
(4)熟悉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保密意识;
(5)具有较强的联络沟通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公用房、住房管理、物业后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年龄一般要求不超过35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1.接收简历。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往:gzc@bjf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姓名+联系方式”,简历中应包括个人信息、应聘岗位、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成绩、掌握技能、照片等。应聘人员应当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国资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简历筛选等相关事宜,未通过审核者或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国资处组织面试评估等相关事宜,面试未通过审核者或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思想政治考察。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无违法犯罪情况查询及思想政治考察,未通过者不予录用。
五、薪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1.工资面议。
2.一经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3.我单位不解决北京户口,人事档案不放入学校管理。
4.首次聘用有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5.工作地点:北京林业大学。
六、联系方式
陈老师:62338164
邮箱地址:gzc@bjfu.edu.cn
北京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