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协助开展党建、行政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能独立开展工作,熟练使用ppt、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活动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7日之后出生)。
(四)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实习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9日。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请有意向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23112795@qq.com(邮件名称:应聘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字),由招聘单位审核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2号希尔顿阳光B座6楼6001室。
(二)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需粘贴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2.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五、面试及体检
(一)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
(二)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一)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1.工资:3165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54元/月,绩效工资1011元/月。
2.由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
七、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人:王京瑜,联系电话:0771-2625832。
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