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六安市委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494号),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挂职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条件
挂职人员选派范围为校内正式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挂职人员选派条件为: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自愿从事挂职工作;
(三)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挂职岗位所必需的业务及管理能力;
(四)原则上在高校工作3年以上,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可不做工作年限要求;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六)身体健康,适应挂职岗位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师资和科研队伍情况,结合挂职岗位需求及相关条件,进行摸底并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二)请各单位汇总报名表纸质盖章(请双面打印)和word版一起于2024年1月4日下午下班前报人事处1817室,联系人:胡兵,联系电话:63828642。
(三)人事处会同组织部对挂职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后,材料报省委教育工委资格复审。
(四)挂职选派人选确定后,由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六安市委组织部组织挂职人员到岗工作。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具体挂职岗位见附件1;
(二)挂职可采取脱产或兼职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双方商定。脱产方式要确保正常工作时间在挂职单位。兼职方式可以根据挂职单位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合理安排时间;
(三)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如果工作需要,双方同意,可以缩短或延长挂职时间,但最短不少于半年;
(四)挂职期间待遇等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六安市委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494号)
2.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报名表
3.关于印发《合肥师范学院干部挂职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党秘〔2017〕66号)
人事处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中共六安市委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49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