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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放大学关于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参加此次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于2024年1月2日上午7:30前在四川开放大学(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行政办公楼前集合,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由体检医院收取。

(三)注意事项

体检须于2024年1月2日当日在指定医院完成,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项目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开放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三、咨询电话:028-87772201(工作日)

附件: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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