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广东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名表(登录“广东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管理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等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所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
4. 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三)暂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应提交个人情况说明(须本人签名)或学院证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四)具体安排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1号广东实验中学(越秀校区)学术报告厅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交复印件一份,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二、面试
(一)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12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2.面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1号广东实验中学(越秀校区)
3.各招聘岗位面试具体时段和考场安排在资格复审当天现场查看《面试须知》。
(二)面试形式。
A01-A15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
B01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执行力、发展潜力。
2.成绩计算
(三)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面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应依照诚信守法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3.无论考前、考中、考后,都严禁以任何方式违规获取、传播试题信息。
咨询电话:020-81508088
附件:广东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东实验中学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