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利州区南街小学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食堂工人2名(男士优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街小学食堂基本情况
南街小学食堂位于旺旺楼一楼,使用面积270平方米,由学校自主经营,学校现已全面建成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系统,食堂设施设备齐全,现有从业人员11人。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01招聘对象及名额
食堂工人2名(男士优先)。
02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 年龄50岁以下,有相关从业经历的人员优先。
4. 熟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
5.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执行力强,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表达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竞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相关事项
0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现场报名:广元市利州区南街小学旺旺楼3楼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南街嘉学巷20号),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2023年12月29日17:00。
02报名所需资料
1. 《广元市利州区南街小学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报名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符合招聘岗位的各类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竞聘者自负。
四、综合考核
1. 参加综合考核人员的确定和通知方式: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考核人选并电话通知。
2. 综合考核时间:具体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 综合考核方式:具体形式以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为主。
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综合考核结束当天公布。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参加综合考核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参照餐饮服务健康证体检项目执行。
如在此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替补,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经综合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广元市利州区南街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如在此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我校对竞聘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
李团长13981268682
王主任1388128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