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集团)决定面向市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聘市直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市直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2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派。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和工作的良好身体素质。
3.应聘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内(197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持有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7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并为温岭市属国有企业在编、占编人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经济、审计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具有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国有企业从事相关工作不低于3年(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25日),或具备国有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主办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
报名流程: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须在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4日期间提供材料至中华路29号财政大楼1101室报名,报名截止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报名须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资料:①公开选聘报名表(附件1);②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相应工作经历证明;⑤任职需要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⑥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⑦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
市国投集团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线下审查。如审核符合选聘条件人数与选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国投集团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答辩环节。
(三)基础评估
市国投集团根据应聘人员工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情况,进行基础分评分,基础分满分100分,包括工龄分10分、考核分5分、荣誉分5分、学历分30分、职务分20分、职称或职业资格30分。基础分按照3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答辩
由市国投集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分,面试答辩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与地点由市国投集团统一安排。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总成绩
总成绩=基础分×30%+面试答辩成绩×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六)考察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选聘职位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公示对象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国投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