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自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自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服从管理,团结协作意识强,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
(三)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在常住地社区办理了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的,经常住地社区3次以上推荐就业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
(四)不存在以下情形:
1.正在被党纪立案检查、政纪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3.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聘用期
除距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其余人员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见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求职者本人持《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常住地社区提供的3次及以上就业援助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援助对象帮扶情况记录表》(经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定),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求职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责任由求职者本人承担。
(三)组织面试
参加面试的求职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请求职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求职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求职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按照各用人单位标准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3-2604201
监督举报电话:0813-8658990
附件:1.自贡市自流井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自贡市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