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区志愿者

陇西县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人社部门认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设置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陇西县博物馆讲解员1名。

(二)岗位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美术相关专业优先。

(三)工作内容及地点

陇西县博物馆讲解员主要从事馆内书画讲解、艺术教育等相关工作。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1.岗位补贴: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2.社保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陇西县辖区内已认定且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大龄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③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指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

⑤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指最近一次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失去土地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全部土地。

⑦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招聘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安排。

五、招聘程序

(一)申请

1.个人申请:陇西县巩昌镇、文峰镇辖区之外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向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提出个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陇西县巩昌镇、文峰镇已享受个性化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自愿向相关就业服务机构(社区)提出申请,社区根据申请人就业意愿,报所在乡镇汇总后向陇西县人社部门进行推荐。

(二)综合评定

根据个人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情况,结合岗位要求,对申请和推荐人员进行安置对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人员公示

对经过综合评定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陇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岗位管理

1.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七、所需资料

个人申请需携带个人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结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受理时限

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九、受理地点

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712室(陇西县人社大楼7楼)

十、咨询电话

0932—6622174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个人申请书).docx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