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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聚优才—广东省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聚优才—广东省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审核时间:2023年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下午17:00—18:00(为递补考生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和递补。

(三)审核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1栋101课室。

二、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3.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港澳户籍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4.资格审核前6个月内的考生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1张(大一寸、蓝底);

5.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现场审核时提交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须提交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专业有关证明资料;

7.以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人员身份报考的需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9.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国外学历成绩单需要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复印件需考生签名确认。

不按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用人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面试资格。经审核,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2.因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请暂未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但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且排名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备通知递补。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递补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或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咨询电话:15018871594(周老师)。

附件: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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