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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是农业农村部所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承担农业农村数据汇集管理、综合分析和整合应用等工作。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不含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有关资格以截至2023年9月30日计算。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工作经历和能力,报名前需要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2)。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6日17:00。

(二)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填写《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于2023年11月16日17:00前发电子邮件至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招聘专用邮箱(dsjzxzp@126.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

(三)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为期一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五)本次所公布岗位的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测试应聘人员能力水平。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总分的60%,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总分的60%。

六、考察、体检

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因应聘者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出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和我部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9195326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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