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要求,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工作均已完成。现将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二、考察政审事宜
1.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组成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结果为“合格”的考生须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考察政审表》时,须一并提交人事或学籍档案。
3.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能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991-5269306
监督电话:1357982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