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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医院引进优质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优化全院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准格尔旗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准党办〔2019〕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满足我旗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提升我院医疗服务和学科建设水平,加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就准格尔旗人民医院引进优质医疗卫生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情况 

本次计划引进临床医学专业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准格尔旗人民医院引进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岗位目录》。

引进人员享受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引进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2.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直属医学类院校、国家教育部“双一流”建设的医学类院校(综合大学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4.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学历学位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届本科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条件,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5.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领域符合岗位要求;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准格尔旗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聘人员以及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籍的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通过准格尔旗人民医院公众号、朋友圈等途径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将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zqrmyy@163.com,邮件标题名为姓名+专业+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专业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电子扫描件或原件(现场报名携带原件、复印件);

(2)报名人员本专业各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3)1寸彩色正面近照;

(4)《学生成绩档案表》(成绩单)以及奖学金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

(6)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培训合格结业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将于2024年培训结业人员,须提供所在规培基地出具培训相关证明,同时提交本人保证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以及聘用后在试用期满之前取得2024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7)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3.现场报名地点:准格尔旗人民医院人事科。

(二)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医院根据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引进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准格尔旗人民医院通知单独或集中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由准格尔旗人民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四)面试 本次公开引进优质医疗卫生人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由准格尔旗人民医院组建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单独或集中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及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引进待遇

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录用转正定级后,享受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安置费分8年付清,若中途离职者将双倍追回已发放安置费用。

1.医学类博士研究生给予80万元安置费;

2.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60万元安置费;

3.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直属医学类院校、“双一流”建设的医学类院校(综合大学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给予40万元安置费;

4.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40万元安置费。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告知相关人员。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3.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咨询。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准格尔旗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 0477-4926400

附件1:准格尔旗人民医院引进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岗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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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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