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原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由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于1994年批准成立, 隶属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是国资委下辖的一家现代化央企,注册资金10亿元。
集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地质立本、科技赋能”发展理念,秉承”地质勘查野战军、生态建设先行军、应急救援主力军“地勘央企责任担当,落实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建设、平台化发展产业新格局,以“煤矿全生命周期地质技术保障”为主业,重点实施地质勘查、生态环境、应急救援三大重点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打造专业突出、创新驱动、管理精益、特色明显的“专精特新”企业集团。
集团拥有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地基与基础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等48项甲级、壹级施工类资质;拥有新工艺和新技术近100项,专利近200项。先后获得“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AAA级信用企业”“全国煤炭行业优秀施工企业”等百余项荣誉,并且连续三届荣获“首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集团采用“煤铀兼探”勘查思路,发现了迄今国内最大、国际级的超大型铀矿—大营铀矿,结束了我国无世界级铀矿的历史,并入选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开放40年来“国之重器”名单。
集团拥有国家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批复组建的“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地特勘队”,自2003年成立以来,先后参与各类矿山、道路、城市灾害救援事故,共成功营救被困人员35名,特别是参与2015年山东平邑石膏矿、2021年山东笏山金矿事故救援,得到业内和社会各界好评,荣获应急管理部集团二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2次,获得了“英雄救援队”称号。
根据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现启动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期待国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加入,弘扬地勘精神,展现强国担当。
二、报名条件
(一)2024年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能人才岗位为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生。国内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生留学期间所在院校须为泰晤士排行榜前300名院校,并应获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热爱所从事的专业,满足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要求。
(四)具备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承受履行岗位职责的劳动强度和工作压力。
(五)学习成绩优异、优秀学生干部以及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重要科技奖项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六)为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促进西藏、青海、新疆地区及总局定点帮扶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本次招聘继续向西藏、青海、新疆以及张家川籍高校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面试,各岗位招满自动截止。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应聘简历》(附件1),自荐书,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校尚未下发可省略),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其他应聘材料(研究生学历人员请提供本科期间的证书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附件2)中的电子信箱,文件名称请务必使用“具体用人单位+需求部门及岗位+学校+专业+学历+姓名”的格式。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所学专业、基本条件、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甄选。学历按应聘毕业生简历中填报的最高学历认定。所学专业按应聘毕业生简历中填报的最高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认定,辅修双学位的以主修专业认定。
(三)笔试
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情况,招聘单位决定是否组织开展笔试以及笔试形式。
(四)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和初步甄选的情况,招聘单位将及时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毕业生,未进入面试环节的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较多且基本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按5:1的比例推荐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应聘简历》。材料不全不能参加面试;院校、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面试的考核维度、计分规则等。同一招聘岗位执行同一面试标准。
5.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提出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选和递补人选建议名单。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后,确定录用名单,以电话方式通知拟录用毕业生。
(六)正式录用
请签约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报到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则可办理报到接收手续。毕业生逾期未报到、证书证件不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接收手续前,毕业生需在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健康状况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就业协议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