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以及《2024年天津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由天津市人社局会同和田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通过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招聘程序,研究确定11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7天),考生可下载名单通过查找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后12位查询体检、考察及拟聘用情况,如有疑义,请及时向和田地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和田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03-2069240)
经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请务必实时保持预留通讯方式的畅通,天津市人社局与各用人单位协商明确报到到岗的具体安排后,将电话联系通知各位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024年天津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下载)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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