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鹿寨县2024年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要求及安排,韦苏洋同志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聘用韦苏洋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对拟聘用的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4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股(鹿寨县创业路2号行政中心3楼;邮编:545600,监督电话0772-6820319),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等级 | 用人方式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综合成绩 | 排名 | 备注 |
1 | 鹿寨县第一幼儿园 | 幼儿教师二 | 专技十三级 | 实名编制 | 韦苏洋 | 女 | 壮族 | 1994.04 | 在职本科 | 2020.06广西师范大学,学前教育 | 87.70 | 1 | 怀孕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