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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通知

按照《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公告》《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相关规定

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根据复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请按1:1比例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扫描二维码进群,进群备注“岗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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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体检人员

本次体检范围为按1:1比例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11月10日(下周五)上午7点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体检费450元现金(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门集合。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学校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5.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3日

附件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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