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酒泉市2025年人才引进(第一批)公告相关要求,现将酒泉市2025年人才引进(第一批)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符合《酒泉市2025年人才引进(第一批)公告》引进条件,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具体人员由各引才单位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市县两级岗位面试时间一致。
面试地点:市直岗位面试地点在肃州区城区,县(市、区)岗位面试地点在各县(市、区),面试具体集合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8:30--12:00,14:30--18:00。
市直岗位领取地点:酒泉市人才工作事务中心(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4号市财政大厦大门南侧人才之家);
肃州区:肃州区人社局7楼会议室(肃州区肃北路4号);
金塔县:金塔县人社局407室(金塔县文化街14号);
玉门市:玉门市委党校309室(玉门市玉苑东路1号);
瓜州县:瓜州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瓜州县县府大道76号);
敦煌市:敦煌市人社局318室(敦煌市沙州镇西域中路1001号);
肃北县:肃北县委组织部227室(肃北县委、政府统办楼2楼);
阿克塞县:阿克塞县人社局3楼302室(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天鹅路2号)。
三、面试方式
对报考S51001、S51002、S51003、S51005、S51006、S51007、S51008、S51009、S51010、S51040、S51041、S51042、S51043、S51044、S51045、S51046、S51047、S51048、S51049、S51050、S51051、S51052、S51053、S51054、S51114、S51115、S51116市直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对报考S51038、S51039市直岗位的考生,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同一岗位考生考题一致。
报考县(市、区)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
四、取消引进计划岗位
根据《酒泉市2025年人才引进(第一批)公告》,27个岗位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未通过,取消岗位引进计划,分别为:
市直单位:酒泉市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04岗位;
肃州区:肃州区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13岗位、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S51077岗位、肃州区东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S51079岗位、肃州区东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S51080岗位、肃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S51081岗位;
金塔县:金塔县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17岗位、金塔县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20岗位、航天镇应急和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中心S51082岗位、金塔县融媒体中心S51120岗位、金塔县人民医院S51121岗位、金塔县人民医院S51122岗位;
玉门市:玉门市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22岗位、玉门市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23岗位、玉门市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25岗位;
瓜州县:瓜州县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26岗位、瓜州县中医医院S51098岗位、瓜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S51099岗位;
敦煌市:敦煌市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32岗位、敦煌市医院S51139岗位、敦煌市中医医院S51142岗位、敦煌市中医医院S51143岗位;
肃北县:肃北县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34岗位、肃北县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35岗位;
阿克塞县:阿克塞县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36岗位、阿克塞县人才工作事务中心S51037岗位、阿克塞县民族歌舞团S51111岗位。
五、有关要求
(一)面试当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的集合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①查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原件。②查验纸质《面试通知书》。
(二)各位考生仔细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有关要求,面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进入考点后沿指引路线进入面试区域,考试结束后按指定路线离开考点,不得进入非面试区域或在考点内逗留。
(三)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达抽签室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因安检超过开考时间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人员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及其他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带入候考室和考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个人相关物品应集中存放在指定区域,手机须取消闹钟并关机,面试结束后再领取。
(五)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不得在考试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与其他考生交谈,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行动,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面试人员妥善保管好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答题,超过规定时间立即停止答题。
(八)面试人员进入考场时只报抽签序号,不得透露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等相关内容;面试时,允许对所提出的问题作简单记录和准备,但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因个人原因不能全程参加面试的,按缺考处理。
(十)面试结束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候考室考生传递考题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证明义务,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引才流程,提升服务质效,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引进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人员将在面试结束后2-3个工作日通知并组织拟引进人选参加体检,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所留手机通讯畅通,面试及体检期间注意休息,清淡饮食,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咨询电话: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0937-2775123、2776123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 0937-2683792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0937-4428562
中共玉门市委组织部 0937-3338897
中共瓜州县委组织部 0937-5559938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 0937-8968522
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 0937-8123088
中共阿克塞县委组织部 0937-8322324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