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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硚口区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文〔2017〕18号)要求,区河湖长办对联系部门和各街道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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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第十三师新星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拟聘用2024年度河道(段)巡河员名单的公示

现将十三师新星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拟聘用2024年度河道(段)巡河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26日,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第十三师新星市河湖长制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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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市河(湖)长办关于补充招聘2024年度市级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加强河湖水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营造河湖管护公众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提升我市河湖水环境质量,按照《天津市河长制湖长制市级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与管理办法》,现补充招聘2024年度河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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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旺苍县白水镇河段长公示

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1〕30号)、广元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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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旺苍县英萃镇河段长公示

按照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1〕30号)、广元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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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潜江市关于在全市选聘“民间河湖长”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社会监督,拓展社会大众参与渠道,凝聚合力共建共护幸福河湖。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民间河湖长”,参与我市河湖保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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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关于潜江市“民间河湖长”拟选聘对象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开拓政府和群众共同管水、护水的新局面,助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我办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了“民间河湖长”的公告。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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